九达动态
九达制造确认赞助并出席2026富宝锂电池回收产业年会
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将赞助并出席2026富宝锂电池回收产业年会。大会将于11月11日至12日在江西南昌举行,11月10日报到。九达制造计划围绕退役电池拆解与回收预处理,介绍相关设备及工艺方案。
更新于九达制造在先进电池产业集群论坛分享CTP电池包精细拆解工艺与配套设备
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参加了2026第六届先进电池产业集群论坛。公司总经理李峰在2026世界低碳城市联盟论坛作《CTP电池包物理拆解方案分享——精细拆解工艺与配套设备》主题报告,介绍CTP电池包拆解工艺与设备配套。
获评月份九达制造柔性电池包拆解线获评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2026年7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向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颁发证书,将公司“退役动力电池包柔性兼容拆解自动化线体”评选为2026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活动日期九达制造在杭州动力电池回收论坛介绍CTP电池包拆解方案
2026年6月15日至16日,第11届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论坛在杭州举行。九达制造赞助并参加论坛,李东哲在会上介绍CTP电池包物理拆解工艺与配套设备。
九达制造全自动激光焊点拆解设备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申请的“焊点拆解全自动激光切割机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于2026年3月27日公布,申请公开号为CN121733044A。
九达制造获广东省循环经济协会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称号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于2026年1月8日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称号。
获奖日期九达制造获富宝锂电产业年会2025年度金口碑奖
2025年11月25日,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获富宝锂电产业年会颁发的“2025年度金口碑奖”。
认定日期九达制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
授权公告日期九达制造电池包拆解工艺获发明专利授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12月24日授权公告九达制造“一种电池包拆解工艺”发明专利,授权公告号为CN 117878470 B,专利权人为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活动起始日期九达制造参加北京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大会专题展示
2024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大会于11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参加同期专题展示,介绍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方案,并与参会企业交流。
发布日期九达制造电池资源化项目入围“创客广东”新能源大赛企业组决赛
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于2024年8月公布第八届“创客广东”新能源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结果。九达制造申报的“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资源化回收利用系统”通过初赛,进入企业组决赛。
认定年份九达制造获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2024年,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获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颁发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证书,取得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九达制造加入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成为理事单位
2024年1月9日,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发布新会员欢迎报道,九达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列入理事单位名单。
发布日期九达制造员工参加足球、接力及登山活动并获奖
九达制造在2023年5月29日发布的员工活动报道中介绍,公司员工参加足球联赛、男子4×100米接力赛和登山活动,取得足球联赛亚军、男子接力赛亚军及登山活动奖项。
活动起始日期九达制造参加江西龙南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高峰论坛
第八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高峰论坛于2023年4月18日至20日在江西赣州龙南举行。九达制造参加论坛,与参会企业和专家交流退役动力电池处理技术及产业合作。
发布日期九达制造足球队获第三届“主力杯”业余足球赛亚军
九达制造于2023年3月17日发布消息,公司员工组成的业余足球队在第三届“主力杯”比赛中获得亚军。球队从小组赛晋级后,经过淘汰赛取得最终名次。
行业资讯
美国BWM完成电池回收处理线机械安装,扩建项目进入调试
美国锂电池回收企业Blue Whale Materials(BWM)9月16日宣布,俄克拉荷马州巴特尔斯维尔工厂完整处理线已完成机械安装,并于9月上旬启动调试。公司称,本阶段扩建将电池原料年处理能力由1.4万吨提高至2万吨。
2026年上半年我国锂电池产量超过1240GWh,同比增长44%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9月15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锂离子电池总产量超过1240GWh,同比增长44%;锂电池出口总额达到3370亿元,同比增长37%。
8月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21.9%,工业机器人增长34.6%
国家统计局2026年9月15日公布,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5.2%。主要产品中,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64.7万辆,同比增长21.9%;工业机器人产量为96174套,同比增长34.6%。
欧委会评估认为废电池回收目标仍适用,暂不调整现行指标
欧盟委员会2026年9月11日公布评估结果,认为《电池与废电池法规》规定的回收效率及材料回收目标仍然适当,目前没有充分理由调整现行指标。评估参考了联合研究中心的技术分析。
意大利SEVAL在科利科启用锂电池回收厂
意大利回收企业SEVAL于9月5日在伦巴第大区科利科举行锂离子电池回收厂启用仪式。该厂处理退役电池,生产供后续提取金属的黑粉,是集团超过3000万欧元投资计划的一部分。
动力电池回收新规明确综合利用项目手续与物料流向管理
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对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手续、废旧电池接收和产品流向报送作出规定。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适用于境内相关回收和综合利用活动。
我国牵头的退役电池回收放电指南进入IEC委员会草案阶段
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9月4日发布消息,我国牵头提出的《退役电池回收放电指南》国际标准提案已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立项,并推进至委员会草案(CD)阶段。
工信部公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委会拟组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8月24日发布公示,就全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组建方案及第一届委员名单征求意见。公示期为8月25日至9月23日。
四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标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知,对四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再生材料标识、全链条设计、残值评估及溯源核算。意见征集于9月25日结束。
研究团队提出动力电池包机器人拆解工具方案
《Journal of Remanufacturing》于2026年7月16日发表一项研究,介绍面向动力电池包拆解的可调整机器人工具。方案覆盖从电池包拆至模组的操作,结合非破坏性和局部破坏性工序,并保留人工协作。
欧委会通过便携式电池拆换规则豁免补充文件,涉及六类产品
欧盟委员会2026年7月14日宣布通过一项授权法规,为便携式电池可拆卸、可更换要求增加六类产品豁免,包括部分可穿戴设备、电动玩具及适用防爆设备指令的产品。
英格兰废电池处理指导强调大型电池包检测与安全放电
英格兰环境署2026年5月21日发布《废电池:持证设施适当措施》技术指导,提出大型电池包和模组在进一步处理前应先进行检测,必要时安全放电至适当水平,以降低触电、短路和热失控风险。电动车及电池储能系统的电池包与模组均在相关措施涉及的范围内。
IEA:退役电池预计到2030年代中期成为回收主要来源
国际能源署(IEA)在《全球电动汽车展望2026》中指出,电池回收目前主要依赖制造环节废料,退役电池预计到2030年代中期才成为主要来料来源。新电池需求增长与大批电池进入回收之间,存在约15年的时间差。
IEA与欧洲专利局报告:电池循环国际专利年均增长42%
国际能源署与欧洲专利局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Battery Circularity》报告。研究显示,2017年至2023年,电池循环相关国际专利活动年均增长42%,涉及废旧电池收集分选、机械处理及金属回收等技术。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397万辆
国家统计局2026年2月28日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397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257万辆;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652.4万辆,同比增长25.1%。
我国已发布22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在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当时,我国已发布22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覆盖收集储运、余能检测、拆解、再生利用和再生黑粉等环节。
欧盟公布废电池回收核算细则,统一效率与材料回收率计算方法
2025年7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授权条例(EU)2025/606,明确废电池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率的计算、核验方法及配套记录格式。这项条例为《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的回收目标提供了统一核算依据。
六部门明确再生黑粉进口要求,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印发2025年第14号公告,明确符合附表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以自由进口。公告于2025年6月10日印发,自8月1日起实施。
IEA:磷酸铁锂电池占全球电动乘用车市场近一半
国际能源署在2025年5月发布的《全球关键矿产展望2025》中指出,磷酸铁锂(LFP)电池已占全球电动乘用车市场近一半,高于2020年不足10%的水平。性能改善和成本下降推动了这一变化。
2024年我国锂电池产量达1170GWh,同比增长24%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2月27日公布的行业运行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锂离子电池总产量达到1170GWh,同比增长24%,行业总产值超过1.2万亿元。
2023年我国锂电池产量超过940GWh,出口额增长逾三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3月1日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同比增长25%,行业总产值超过1.4万亿元。全年锂电池出口额达到457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3%。
政策沿革
欧盟电池回收责任覆盖进口电动车 废物新分类12月实施
欧盟将于2026年12月9日起适用新的电池废物分类规定,废锂基电池及其回收产生的相关黑粉将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欧盟现行电池法规,中国出口欧盟的电动汽车同样纳入退役电池回收责任体系,跨境转运须符合废物运输规定。
七部门发布新型电池“十五五”规划,提出2030年全固态电池初步规模化应用
工信部等七部门2026年9月公布《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9月28日发布的解读提出,到2030年,全固态电池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长寿命锂电池循环寿命达到15000次,并增强产业全链条创新能力。
印尼编制电子废物管理标准,筹建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网络
印度尼西亚环境部及环境控制机构(KLH/BPLH)9月27日公布电子废物管理标准编制进展,拟规范家庭、办公场所等产生的废弃电子产品的分类、运输和后续处理。同月,环境部门官员还介绍了退役电动车电池回收网络的筹建安排。
动力电池回收标准体系指南征求意见,拟到2030年制修订国标50项以上
工信部科技司2026年9月15日公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30年制修订国家标准50项以上,形成覆盖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意见征集时间为9月16日至10月15日。
九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十五五”规划,2030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比目标为70%
工信部等九部门2026年9月10日公布《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在次日发布会上介绍,规划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在各自领域新车销量中的占比分别达到70%和40%。
新加坡重申电动车电池供应商回收责任,将跟踪退役电池处理需求
新加坡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9月8日在国会书面答复中表示,在新加坡供应电动车电池的企业须负责收集和报废处理。政府将继续跟踪退役电池数量,确保回收和处置能力能够满足预期需求。
工信部停止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100家企业移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7月30日发布第20号公告,废止2024年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涉及梯次利用的条款,停止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公告同时明确,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并重申废旧动力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及其他法定禁止领域。
动力电池回收工作专班召开第二次会议,部署流向监测和联合执法
2026年5月28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信部部长李乐成主持会议,总结2025年回收体系建设进展,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五部门部署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安排至6月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2026年4月28日公布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规交售、不履行溯源责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及无照经营等行为。通知安排的行动时间为4月至6月底。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新规4月1日施行,六部门明确全链条责任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第73号令共八章五十条,将电池生产、汽车销售、维修换电、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纳入同一管理框架,明确各环节责任和法律责任。
动力电池回收工作专班首次开会,部署法规标准和全链条监管
2025年5月26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会议。工信部部长李乐成主持会议,部署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新版规范实施,锂回收率指标提高至90%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工信部此次修订提高了资源回收指标,并补充企业选址、产品质量、溯源和环保安全要求。
国家认监委发布固定式梯次利用电池认证规则,覆盖UPS和EPS产品
国家认监委2023年9月25日发布第19号公告,公布固定式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规则适用于由退役车用动力电池制成的UPS不间断电源和EPS应急电源用电池组。
四部门发布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意见,部署资源循环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2022年12月12日发布指导意见,部署黄河流域工业布局调整、节水降碳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提出到2025年提高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五部门印发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办法,明确产品质量和回收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2021年8月19日印发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对相关企业、产品和回收利用活动作出规定。文件要求生产企业对梯次产品质量及报废后的回收、环保处置负责。
动力电池溯源规定2018年8月施行,建立全生命周期信息记录
工信部2018年公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于当年8月1日起施行,通过全国综合管理平台采集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和利用信息,监测相关主体履行回收责任的情况。
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2018年施行,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回收主体责任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明确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分别履行设计、生产、使用和回收利用环节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方案,要求建立动力电池回收网络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5日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生产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制造延伸至设计、消费、回收和废物处置,首批重点覆盖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四类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