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方案,要求建立动力电池回收网络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5日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生产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制造延伸至设计、消费、回收和废物处置,首批重点覆盖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四类产品。
针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方案要求整车和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利用售后渠道开展回收,统计并公布回收信息,保障规范利用和安全处置。深圳等城市被列为率先推进体系建设的地区。
电池生产企业需实行产品编码,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汽车设计则应考虑可回收性和可拆解性,推动生产企业与拆解、再制造企业合作,逐步建立车辆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
方案同时提出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和信息公开等责任,并安排分阶段完善法规、评价及监管机制。文件于2017年1月3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