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版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指标与适用边界
区分行业引导性规范、企业公告管理与项目自身需要履行的程序。
- 文件 / 事件
- 工信部公告 2024 年第 42 号
- 发布 / 组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成文 / 官网发布 / 原实施
- 2024-12-16 / 2024-12-23 / 2025-01-01
- 性质与状态
- 行业引导性文件;部分条款已废止
为什么修订 2019 年版
随着早期新能源汽车进入退役阶段和行业技术提升,工信部修订 2019 年版规范条件,目的是引导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2024 年第 42 号公告同时废止 2019 年版规范条件和当时的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条件不是项目许可证
文件明确适用于境内已建成投产的综合利用企业,是企业自愿申请规范公告的引导性文件,不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进入公告名单也不代表某个项目、工艺、产品或设备自动取得环评、排污、安全、市场准入或产品认证许可。
企业布局和基础能力
原文件设置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原则产能、工业用地、入园、作业场地和租赁期限等条件,并要求溯源能力、专用贮存区、热成像和烟雾报警、能源计量、研发投入及固废处理能力。梯次利用企业原则产能不低于 1000 吨/年、再生利用企业原则产能不低于 5000 吨/年,这些是企业申报条件,不是单条设备线的通用设计产能。
原梯次利用条款的历史技术要求
原文件曾要求来源核验、包和模块拆分、绝缘及充放电测试、状态评估、自动化重组、质量检验、重新编码和在线监测,并列举吊装、焊点铣削、切割、清洗、激光焊接、高温老化和打码等设备。上述“梯次利用”条款已被 2026 年第 20 号公告废止,不能继续作为现行申报清单。
再生利用的工艺和资源指标
规范条件要求具备安全拆解机械化作业平台以及放电、自动破碎、分选等设备,并具备湿法、火法或材料修复等产业化工艺。下表单列企业和工艺环节的资源指标。这些指标受整条工艺路线、物料边界、取样和核算方法影响,不能写成某台拆解机、切割机或破碎机的性能承诺。
质量、环保和安全体系
文件要求建立可追溯、可追责的质量体系,配备合格检测设备;项目需落实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或登记、废气废水固废控制、危险废物管理、噪声控制、环境应急以及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要求。生产设施之外的管理体系和法定手续同样属于企业能力的一部分。
公告申请和动态退出
企业自愿申请,原则上需投产满 1 年,经省级核实、专家复审、现场核查、公示后进入公告。公告企业需提交年度报告并接受动态管理;不能持续达标、不报年报、弄虚作假、拒绝检查、主要设备长期停运或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等,均可能整改或退出。
2026 年调整后如何阅读
第 20 号公告移出已公告梯次利用企业,但明确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本文件部分条款已废止,梯次利用历史要求与再生利用相关规范需要分别理解。
规范条件中的企业 / 工艺指标
| 工艺环节 | 指标 | 原文要求 |
|---|---|---|
| 破碎分离 | 电极粉料回收率 | ≥98% |
| 破碎分离 | 粉料中铝、铜杂质 | 分别<1.5% |
| 冶炼 | 锂回收率 | ≥90% |
| 冶炼 | 镍、钴、锰回收率 | ≥98% |
| 材料修复 | 目标材料利用比例 | ≥99% |
| 工艺用水 | 废水循环利用率 | ≥90% |
以上是规范条件中的企业与工艺环节指标,不是九达单机性能参数。项目验收应另行约定来料、系统边界、取样、计量与核算方法。
资料来源
- 部分条款已废止工信部:2024 年版规范条件公告
- 部分条款已废止湖北省经信厅:2024 年版规范条件全文
- 现行规则工信部公告 2026 年第 20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