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档案:2023 年固定式电池产品认证规则
回看认证制度的形成,并结合后续政策变化理解其应用背景。
- 文件 / 事件
- 国家认监委 2023 年第 19 号公告 / CNCA: EBEU-01:2023
- 发布 / 组织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与原实施
- 2023-09-25
- 性质与状态
- 历史制度记录;当前认证要求需另行核对
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2023 年,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信部先后通过第 7 号公告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相关产品认证工作,通过第 41 号公告发布第一批认证目录并组建技术委员会。国家认监委第 19 号公告随后发布固定式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规则范围非常具体
该规则只适用于由退役车用动力电池制造的固定式产品,列出的两类是 UPS 不间断电源用电池组和 EPS 应急电源用电池组。其他退役动力电池、其他用途、其他产品形态不能因为名称相似就自动套用该规则。
认证模式不等于送样检测
基本模式包括“初始工厂检查 + 型式试验 + 获证后监督”,认证机构还可按风险增加生产现场、市场或使用环节抽样。一般认证流程包括申请和资料评审、认证单元划分、工厂检查、型式试验、结果评价、发证和持续监督。
认证依据和单元划分
UPS 产品当时依据 GB 40165—2021 与 YD/T 3768.1—2020,EPS 产品依据 GB 40165—2021。认证单元要比较产品类别、电池材料体系、圆柱/方形/软包封装、BMS 硬件型号、额定容量和电压差异,不能用一个样品代表所有配置。
申请材料与溯源资料
申请至少涉及主体资格、产品描述、关键信息、产品信息溯源报告和工艺技术说明。溯源报告需要关联成品编码、组成电池编码及来源企业,反映认证对象不仅是最终样品,也包含原料来源和生产一致性。
工厂检查与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覆盖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并应覆盖相关生产场所。型式试验由认证机构委托具备能力的检测机构完成,样品应来自正常生产的合格品并随机抽取。规则分别规定安全、环境、系统功能和电气性能试验的适用条款。
持续监督与产品变更
原规则要求通过获证后监督持续确认符合性;产品结构、关键零部件、生产条件等发生影响符合性的变化时,需要申请变更。取得证书并不免除持续质量管理责任。
2026 年后的适用状态
2026 年第 73 号令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工信部第 20 号公告要求相关标准化组织梳理并废止或修订相关标准,同时废止 2024 规范条件中的相关条款。这一规则需作为历史制度阅读。任何企业或产品当前能否申请、证书是否有效、应使用哪些标准,必须向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和现行标准目录另行核对。
